兒童乘車用安全座椅有望納入上海法規(guī)
兒童安全乘車話題,一直以來備受社會關注。媒體不懈呼吁推廣兒童安全座椅,但普及情況不容樂觀。記者在今天舉行的上海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上獲悉,兒童乘車用安全座椅有望納入法規(guī)。
常委會委員今天審議關于修改《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決定(草案)。草案提出增加一條:父母或其他監(jiān)護人以及其他成年人攜帶未滿十二周歲未成年人乘車的,不得安排其乘坐在副駕駛座位;攜帶未滿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車,應當配備并正確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草案在一審過程中,就受到社會廣泛關注。出于對兒童安全的保護,得到了多數(shù)人的支持和認可。2012年實施的《機動車兒童乘員用約束系統(tǒng)》、《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等國家標準對兒童座椅的技術標準和乘用車的概念作了規(guī)定。常委會委員認為,從保護兒童生命安全出發(fā),提倡在家庭乘用車上配備、使用安全座椅,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有常委會委員表示,推廣兒童安全座椅初期,生產(chǎn)商及銷售商要給予消費者一定的技術指導,可組織制定安全使用標準和售后使用規(guī)范。也有常委會委員表示,兒童安全座椅的質(zhì)量問題有關部門要做好監(jiān)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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