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裝企業(yè)無視產品安全 出口童裝頻頻遭遇召回
金融危機爆發(fā)以來,歐美對我出口童裝通報召回似有蔓延加劇之勢。中紡協新統計顯示,1~9月,我紡織服裝類產品共收到歐盟委員會非食品類快速預警系統通報警告153起,同比增加6.29倍;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對我紡織服裝類產品共發(fā)出21起召回,同比增加10.53%。業(yè)內人士稱,醉翁之意不在酒,歐美是在以召回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建議政府、協會、企業(yè)共同攜手,積極規(guī)避召回風險。
高達153起,激增6倍多,前3季度歐盟對我紡服類產品通報召回數量之巨令人觸目驚心。美國、加拿大也不甘示弱,對華產品召回似有蔓延加劇之勢。金融危機的陰霾尚未散去,越來越頻繁的產品召回讓紡服出口復蘇蒙上了一層陰影。
“難道是今年中國出口的童裝集中出現了質量問題?歐美醉翁之意不在酒,恐怕是在以召回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吧。”紡織網總編汪前進近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一語道破天機。
屢遭召回誰之過中國紡織工業(yè)協會統計中心新統計顯示,1~9月,我紡織服裝類產品共收到歐盟委員會非食品類快速預警系統通報警告153起,同比增加6.29倍,占全部對華通報比例的20.84%。去年同期紡服類產品只占對華通報案件的3.73%,今年的增幅與金融危機爆發(fā)前相比可謂驚人。前3季度,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對我紡服類產品共發(fā)出21起召回,同比增加10.53%。
“歐盟方面增加6.29倍,怎么可能?”聽聞記者報出的數據,中國服裝協會秘書長王茁難掩震驚,“這太玄乎了!我還沒看到具體數字,稍后會仔細研究!
中紡協將我紡服類產品屢遭通報和召回的原因歸為四方面:部分出口服裝確實存在質量和安全性問題;我產品質量合格,但進口國的檢測機構檢測的數據不準確;我出口產品執(zhí)行標準與國際標準不接軌;我出口企業(yè)與目標國信息溝通不暢等。
記者注意到,歐美對我國通報召回的紡服類產品以兒童服裝為主,召回原因多為存在窒息危險、化學危險、致傷危險、使用違禁染料等。而這其中,繩帶、小零部件設計不合理多是矛頭所指。為此,我國從8月1日起實施《童裝繩索和拉帶安全要求》、《兒童上衣拉帶安全規(guī)格》和《提高機械安全性的兒童服裝設計和生產實施規(guī)范》三項童裝國家標準。上述標準在制定時參考了歐盟的EN14682標準,有些規(guī)定甚至還要更嚴格。這也就意味著,在童裝的繩索和拉帶安全方面,我國與歐美并不存在“標準差”。
而記者查閱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時發(fā)現,在8月以后被召回的童裝產品中,召回原因依然是老調重彈。諸如,9月8日美國對中國產O/Neill牌兒童抓絨帽衫實施召回,10月7日加拿大對中國產“VeryNice”女童棉帽衫實施召回,10月23日歐盟對產自中國的“PlayZone”牌童裝發(fā)出消費者警告,均是在拉繩上“大做文章”!斑@很是讓人看不明白,在嚴格的國家標準和法檢面前,國內企業(yè)沒理由在拉繩上一再栽跟頭!
“中國出口服裝屢遭通報和召回已不再是單純的質量安全問題或技術問題,癥結多出在信息溝通不暢和信息不同步層面。”王茁對記者表示。他分析說,造成童裝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多出現在國外客戶身上,諸如國外客戶的產品設計存在缺陷,抑或是客戶出于成本考慮而指定強度等物理指標不足的面輔料等。另外,國內企業(yè)對國外技術法規(guī)缺乏了解,只知按客戶要求生產,對設計方案是否符合國外技術法規(guī)缺乏足夠的辨識能力,在與客戶簽訂合同時大多未對產品設計的符合性作出規(guī)定。
政企攜手齊應對“召回已成事實,不必苦苦糾纏。我們應跳出事件表象,看清背后的本質。”汪前進提醒說。他指出,近年來,我國紡服出口經歷了從配額限制、反傾銷到技術壁壘、“特保”等發(fā)難之后,如今又面臨著屢遭召回的窘境。特別是金融危機爆發(fā)以來,歐美自身經濟狀況不佳,為保護本國紡織服裝企業(yè)的經濟利益,不斷以不同形式的貿易保護措施來限制自中國的紡織品服裝進口。召回作為技術壁壘的一種形式,越來越多地被歐美采用。
記者注意到,配額取消后,歐美先后出臺和更新了10余項新規(guī)定,如REACH法規(guī)、關于禁用偶氮染料、關于紡織品生態(tài)標簽標準,還有每年都會提高要求的Oeko-Tex100認證標準。此外,亞洲部分國家近來也頻頻提出相應的法規(guī)政策。這些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出臺,使我紡服出口面臨巨大的成本壓力和風險。召回在傷及企業(yè)的同時,也對我國產品的出口及形象造成了極為消極的影響。
中紡協有關人士認為,要想規(guī)避召回風險,我國服裝出口企業(yè)必須提高產品安全意識,增加對相關標準的了解;加快技術進步,加大研發(fā)投入,從源頭上確保產品質量;加強企業(yè)快速反應機制,利用國際條例和法規(guī)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加強對企業(yè)相關人員進行有關國內國際生產出口標準的培訓。而對政府機構和相關協會而言,則應建立和完善產品標準體系建設,及時跟蹤國外先進標準的動態(tài),加快我國標準與國際接軌的步伐;強化質量體系和產品檢測、認證手段;認真應對反傾銷和特別保障措施,普及有關知識,充分發(fā)揮行業(yè)協會的力量,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外交手段化解因貿易保護給企業(yè)帶來的不利形勢;密切關注出口發(fā)展趨勢,對目標市場產業(yè)結構和狀況深入調查,互通信息,協調出口。
汪前進則認為,企業(yè)在嚴把質量和標準關的同時,應實行多元化策略,一是出口市場多元化,二是國內國外兩個市場兼顧,從而攤薄市場風險。“無論是反傾銷還是產品召回,都只會對企業(yè)的心理造成壓力,給我出口帶來局部影響。而紡服出口的整體走向,終還是要取決于歐美的經濟形勢和需求形勢,這個大方向不會變。”汪前進補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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